14号文来了!
来源: | 作者:亨瑞特 | 发布时间: 47天前 | 109 次浏览 | 分享到:


— 亨瑞特(北京)信用评价事务所—

深度思考丨14号文来了!

精诚

合作

共赢


继35号文推广实施后,在国常会后一周,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下称“14号文”),核心内容是:


35号文中12个重点省份之外的19省份可自主选报辖区内债务负担重、化债难度高的地区,以地级市为主,获批后参照12个重点省份的相关政策化债。


看一下,最近这段时间中央层面关于债务管控和隐性债务化解等相关表述。

35号文,《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文,简称35号文。


35号文重点:将地方国有企业分为三类: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3899名单制);

地方政府平台管理的国有企业(针对新设平台);

普通国有企业。


针对上述三类主体,债券融资方面限制逐步减少:

1、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只能借新还旧,不能新增融资;

2、对于按照地方政府平台管理的国企,根据省市区域不同,实施差异化限制。12个高风险重点省份只能借新还旧,其它省份在省级政府出具文件的情况下可以新增;这12个省份包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

3、对于普通国有企业,可以新增融资,但是债务自己负责。

提出债务风险底线:

1、明确城投标债2025年前力保刚兑;
2、央行通过设立流动性工具(SPV)来支持城投平台偿付标债;

3、允许省级城投继续发债,用于下属区县级平台的债券偿还。


据财新报道,35号文等支持化债范围具体来自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报的融资平台名单,并在2023年6月由各省份党政“一把手”签字确认报国务院纳入名单内的平台近1.8万家,所框定的债务为各省报送国务院的融资平台截至2023年3月末承担的贷款、债券、非标等金融债务,但不包括其中的隐性债务和须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而未纳入隐性债务的债务。


而14号文,则为35号文做补充。主要内容就是化债的范围可能不会局限在原来的12省市,会扩展到其他19省市的某些地级市,简单来说是“12+19”。

14号文明确了这19个省份选报地级市的条件,其中,申报条件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核心的一条是区域债务率的高低

2、地级市所辖融资平台的金融债务也有具体的标准要求,以上报的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数据为准。

3、主要看地级市平台金融债务的绝对规模,以及占该市GDP的相应比重。

4、不设硬性指标,即19省份中不要求每个省份至少选报一地级市作试点的硬性要求。


如果19省份部分地区自主申报纳入化债试点,或许能申请债券统借统还。


2023年的特殊再融资债券,对于重点省份的额度支持力度较大,而近期两会公布的万亿超长期国债会将在本轮化债周期中发挥“定心盘”作用,多管齐下或能彻底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若14号文涉及的新增重点地级市完成申报后,24年,无论是特殊再融资债券还是地方政府债券,都会对纳入申报的重点地级市进行倾斜,优先确保化债资金。


如果您有逾期账款问题,可以与我们联系!


铭德

END

敬业


商账催收专家

微信号|hrt-ice8000

网站|hrtxy.com

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单位

Member units of the World Credit Organization